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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5年9月7日,世界撞球冠軍爭奪賽在美國紐約隆重舉行。路易斯·福克斯的得分一
路領先,只要再得幾分就可穩拿冠軍。

突然,他見一隻蒼蠅落在白球上,便揮手將蒼蠅趕走了。可是,當路易斯俯身擊球
時,那隻討厭的蒼蠅又飛回到了白球上,他只好再一次起身攆走蒼蠅。

然而,就在路易斯再次俯身擊球時,蒼蠅第三次落到了白球上,觀眾不由得哄堂大
笑。
就在觀眾的笑聲中,他的情緒一下子壞了起來。而且更為糟糕的是,蒼蠅好像是有意
跟他作對,
他一回到球臺,牠就又飛回到白球上來,周圍的觀眾更是笑得前仰後俯。
路易斯的情緒也壞到了極點,頓時失去理智,憤怒地用球 杆去擊打蒼蠅。球杆碰動
了白球,裁判判他擊球,
他因此失去了一輪機會,這使得路易斯方寸大亂,連連失利,而他的對手約翰·迪瑞
則愈戰愈勇,趕上並超過了他,最終奪走了冠軍。

第二天早上,人們在河裡發現了路易斯的屍體,他投河自盡了!
一隻小小的蒼蠅,居然把所向無敵的世界冠軍擊倒!這是一場不該發生的悲劇,這不
得不引起人們的震驚和反思。
本來,路易斯完全可以採取另一種做法,也就是,擊你的球,別管它。
當你的白球飛速奔向既定目標時,那只蒼蠅還站得住嗎?它肯定不趕自走,飛得無影
無蹤。

事實是應該引起我們深思的,不管是什麼世界冠軍,專注太小的事情也會被擊敗。


~~很有值得深入思考的故事, EQ果真是相當重要的,如果當時路易斯也跟著哈哈大笑,
一笑置之, 不管是一隻蒼蠅或是一群觀眾, 都無法擊倒他吧!
或者, 他是被自己的名利執著心,或者是被難言的潔癖所擊倒?
不管如何, 在生活上, 在工作上, 遇到那隻礙眼的蒼蠅時, 記住:不要理它!!!


其實在生活中~~~~
好像都常會遇到一些很討厭的事~~~~~
有時候就是因為太過於在意~~~~
反而讓自己很失常~~~~
進而導致讓自己很失望的結果~~~~~
也許可以EQ再高一點~~~~
也許可以再傻一點~~~~~~
眼不見為淨~~~~~
卻是一種大智若愚的表現~~~~~
不過~~~咳~~~~~
很難做到吧~~~~
自己都還在學習~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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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vydaydre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